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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汽车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它们的区别如下

来源:未知添加时间:2020/06/16 点击:
合肥汽车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它们的区别如下
 
一、汽车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区别如下:
 
1、合肥汽车抵押贷款,指的是将汽车抵押给债权方,但是仍由债务方使用,合肥汽车抵押贷款,车辆抵押贷款,全款车贷,合肥工薪贷一定期间过后,债务方无法偿还其债务时,债权方有权将抵押汽车进行拍卖处置;
 
 
2、合肥汽车质押贷款,指的是将汽车质押给债权方,但是债务方无法使用,一定期间过后,债务方无法偿还其债务时,债权方有权将抵押汽车进行拍卖处置。
 
 
所以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二、关于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相同点,如下论述:
 
 
1、合肥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三、关于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不同点,如下论述: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比如:存款单、债券)。
 
(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产,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质押了存款单,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